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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课议课评委高级研修班(首期)暨“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教研共同体”筹备研讨会的通知

分类:通知公告 作者:编辑 发布时间:2018-03-21 09:29:34.0阅读:1107次 分享到QQ空间
  • 观课议课评委高级研修班(首期)暨“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教研共同体”筹备研讨会的

    通  知

    各地市县(区)教育局教研室、教科研单位、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全国师训联盟各成员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吹响了加快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新的号角,让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成为教师队伍建设的新任务、新目标。为适应新的任务和新的时代发展需要,促进服务教师队伍建设的教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促进学校教师工作开展、促进学校课程改革、更好地满足教师专业发展和幸福生活需要,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联合国内知名教育专家、观课议课首倡和推动者陈大伟教授发起,面向全国建立“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教研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

      基于15年中学教育和10年教师教育实践与反思,2006年陈大伟教授提出观课议课的教研变革和教师专业发展新主张。观课议课以“为幸福的人”为根本价值追求,以理想课堂(关注学生学习生活质量,让学生经历美好的课堂生活;关注教师心灵和状态,创造教师幸福生活;关注教育意义和价值,让教学内容为学生幸福生活奠基;关注教学过程,实施有效教学)建设为目标,基于“教师立场,实践立场,致思立场”,提出和实践了较为完整的教师专业发展、课程与教学改革、教研与科研体系,相关理念与实践策略得到了教研和教师培训工作者、学校校长和一线老师的充分信任和肯定。

      为满足更有效推进观课议课的需要,切实提高教研员、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学校教学业务管理干部的观课议课水平,推动教研文化变革,提高教师培训和学校课程改革质量,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联合陈大伟教授决定举办观课议课评委高级研修班(首期)暨“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教研共同体”筹备研讨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观课议课评委高级研修班(首期)暨“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共同体”筹备研讨会

      二、组织机构

      主办: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

      承办:深圳市师资汇通教师培训机构发展研究中心

         长沙市芙蓉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培训时间

      2018年4月10日—14日,10号报到。

      四、培训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具体地址见报到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观课议课评委高研班的老师需要对观课议课和理想课堂建设有一定了解,并有志于研究和推动观课议课,最好参与过观课议课高级研修班(或大讲堂)、或者有过两年以上观课议课研究与实践的教师培训工作者、教研工作者、学校教学业务管理人员。建议带着案例、实践经验、问题参与研修,在活动中积极参与,勇于承担相关任务。完成课程结业者由主办方颁发特制证书。

      (二)参加筹委会的人员由有意愿加入“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教研共同体”的各教育局、教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各中小学校派代表参与。围绕《共同体章程(意见稿)》进行研讨磋商,研讨“共同体”的宗旨及发展建设思路等,一起规划、实施,共同参与和发展,对《共同体章程(意见稿)》进行修订。

      六、报名与缴费

      1、共同体筹备会免会务费,交通食宿自理,可代办。

      2、观课议课评委高级研修班(首期)培训费800元/人(联盟成员单位750元/人),其中含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等。食宿由会务组协助统一办理,费用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3、缴费方式:a.报到时刷卡或者现金缴费;b.提前转账,转账收款单位及账户、账号如下:

      (1)收款单位名称:深圳市师资汇通教师培训机构发展研究中心

      (2)银行账户名称:深圳市师资汇通教师培训机构发展研究中心

      (3)银行账号:4000028509201853023(工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七、观课议课评委高研班(首届)暨“共同体”筹备会安排

    课程表.jpg

      八、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教研共同体通知、章程(意见征集稿)及申报表见附件

      附件一: “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教研共同体”章程(意见征集稿)

      附件二:关于建立“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教研共同体”的通知

      附件三:参与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教研共同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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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回执表:(点击可下载)

    观课议课评委高级研修班暨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教研共同体筹备会

    (复印有效)

    报名回执.jpg

    请于2018年4月5日前将回执发至电子邮箱769096217@qq.com或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风临国际B栋2901室。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13928890109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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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教研共同体”

    章 程(征集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全称

      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教研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 

      第二条 “共同体”性质

      “共同体”由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联合陈大伟教授发起成立,由陈大伟教授任首任理事长和学术总指导,为全国各地市教育局教研室、教师教育机构、全国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教师搭建的共建共享的松散组织,是基于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理论体系研究、实践指导的教研组织和学术交流平台。

      第三条 “共同体”宗旨

      基于相关理论体系、方法与工具体系的集体研修和共同交流,促进对观课议课文化内涵和理想课堂愿景的理解,为各区县教育局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校推动观课议课研究与实践,构建理想课堂的开展提供新思维、新路径、新动力、新平台,以促进区域教师团队的专业成长和理想课堂构建、全面提升区域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成员加入

      第四条 “共同体”以陈大伟教授为首席专家及学术总指导。根据共同体成员的工作分工与发展定位的需要,设立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和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个人参与会员。陈大伟教授出任首任理事长,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深圳市师资汇通教师培训机构发展研究中心)为常务副理事长单位,负责共同体的组织发展、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共同体的服务中心设在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秘书处,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共同体秘书长专职负责,共同体的秘书长由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委任。

      第五条 “共同体”成立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特约专家组成。理事会指导秘书处和服务中心制定相关的服务细则,开展学术交流与服务工作。   

      第六条 “共同体”实行自愿报名、免费申请加入、自由退出的原则。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向共同体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递交有关证明文件与材料,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给予回执,进行公告后,成为“共同体”组成成员。

    第三章 “共同体”组织架构和各职务权责

      第七条 理事长和学术总指导由陈大伟教授任担任。全面负责共同体发展方向、机构建设,学术指导、活动组织等,为共同体发展提供全面的支持,并为副理事单位、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发放聘书。

      常务副理事长由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李小平秘书长担任,全面负责共同体的组建和建设、运营及日常管理工作。

      副理事长单位每省设立2-3个。为共同体发展出谋划策,引领共同体的发展,有根据发展需要设立提请专题研讨会、申办年会,承担共同体学术组织和活动的权利及义务。认真学习、理解、掌握并在全区各中小学校有针对性地推动观课议课研究与实践,建设观课议课和理想课堂的示范基地和活动基地。为共同体专家团队,讲师团队的建设做好人才的培养和输送。

      副理事长由副理事长单位负责人担任,对落实本单位承担的责任提供积极支持,对共同体的发展出谋划策,协助参与共同体活动的组织管理、研修主题的设计,研修活动的支持。

      理事单位:积极参与共同体活动,学习认同观课议课理念和愿景,建立研修团队,并积极支持区域内实践,协助构建理想课堂,并提供团队人员名单。。

      秘书长:负责与各单位之间的联系,在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共同体的日常工作和活动的开展。秘书长由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委任。

      副秘书长:由为共同体发展服务的意愿,有协助推动区域内观课议课理想课堂建设的想法和行动,积极支持共同体互动,做好单位和“共同体”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可由单位推荐或自行申报,秘书处审核通过后,发放聘书。

    第四章  “共同体”工作开展方向与服务内容

      第八条 根据共同体理事单位与成员的需求,依托陈大伟教授及团队,在全国定期举办观课议课、理想课堂建设系列研修培训,异地交流研讨,提高教研、教师培训机构人员专业能力和工作实效,研讨、推动区域教师队伍建设与课程教学改革。理事(长)单位作为共同体研修基地,践行和推动观课议课区域发展,培养专业教师教育工作者与卓越教师,形成典型示范区域,发挥其带动和示范效应,促进观课议课教研、理想课堂建设的区域交流与互动。

      第九条 通过专家引领、区域指导、同伴互助、自我成长,依托全国教师机构发展联盟的课程专家、研修课程资源,秉持“骨干专家化、资源课程化、实践专业化”的核心理念,顺应互联网时代的研修发展趋势,着力开展“名师+品牌课程”项目,帮助“共同体”核心成员梳理、整合研修成果,通过对成果的聚焦、萃取,促进其研修成果转化为培训课程,形成码课码书,在互联网背景下进一步发挥观课议课核心骨干人员的“引领、辐射、带动、示范”作用,促进教师专业的成长与发展,培养卓越教师,推动区域课程与教学改革。借助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网站等媒体行业专业优势,对先进单位的先进经验以及种子选手进行深度挖掘和大力宣传,从而打造幸福教师实践幸福教育的领军人才。

      第十条 “共同体”充分借助新媒体平台(网络、微信等),通过观课议课公众号,“共同体公众号”开辟单位和主持人 “观课议课频道”,使共同体之间相连接,以促进研修资源与活动信息的共建共享。

      第十一条 “共同体”依托全国教师机构发展联盟的学术资源与平台优势,借助超过200家区县教师培训机构成员单位辐射全国近30个省(直辖市)的强大影响力,就“共同体”的管理与发展以及活动交流等内容常态化举办系列学术交流活动,包括以学术讲坛、主题研讨会、成果博览展示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幸福教师成果展示与宣传交流,发挥名师的辐射引领带动作用,放大共同体集群的效应与价值。

    第五章  “共同体”成员的义务与权力

      第十二条 成员的义务   

      1、各成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努力贯彻教育部有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政策文件,大胆探索、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2、遵守“共同体”章程,执行“共同体”的各项决议;

      3、积极开展线下、线上各项主题研修活动,为成员单位的交流互访提供支持与便利,切实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4、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积极参与“共同体”信息与资源平台共建工作;

      5、积极参加“共同体”举办的各种学术交流与互访活动;

      6、积极探索并对“共同体”的互利互惠、抱团发展新机制和各种活动提出建议与意见;

      7、各成员在交流过程中所获得的资料信息,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第十三条 成员的权利

      1、自愿报名、免费申请加入、自由退出的权利;

      2、对“共同体”的章程条款提出修改的建议权;

      3、对“共同体”的发展机制与研讨交流活动、服务内容、服务形式等提出建议与意见的权利;

      4、可以通过“共同体”平台申请开展专题研讨及成果推广、组织互访交流活动;

      5、为保障“共同体”的开放性、公益性,对服务中心的组织、管理与服务工作有监督与申诉权利;

      6、享有共同体服务中心所有服务项目与内容。

    附  则

      第十四条 对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不能切实履行成员义务等情况,“共同体”有权取消其成员资格。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秘书处制定,共同体理事会通过后实施。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秘书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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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关于建立“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教研共同体”的通知


    各地市县(区)教育局教研室、教科研单位、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全国师训联盟各成员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吹响了加快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新的号角,让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成为教师队伍建设的新任务、新目标。为适应新的任务和新的时代发展需要,促进服务教师队伍建设的教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促进学校教师工作开展、促进学校课程改革、更好地满足教师专业发展和幸福生活需要,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联合国内知名教育专家、观课议课首倡和推动者陈大伟教授发起,面向全国建立“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教研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

      基于15年中学教育和10年教师教育实践与反思,2006年陈大伟教授提出观课议课的教研变革和教师专业发展新主张。观课议课以“为幸福的人”为根本价值追求,以理想课堂(关注学生学习生活质量,让学生经历美好的课堂生活;关注教师心灵和状态,创造教师幸福生活;关注教育意义和价值,让教学内容为学生幸福生活奠基;关注教学过程,实施有效教学)建设为目标,基于“教师立场,实践立场,致思立场”,提出和实践了较为完整的教师专业发展、课程与教学改革、教研与科研体系,相关理念与实践策略得到了教研和教师培训工作者、学校校长和一线老师的充分信任和肯定。

      “共同体”的创立和运作,旨在满足更多教研人员、教师培训人员、中小学教育工作者认识了解相关研究与实践成果的需要,提高新时期教师专业发展与教研工作质量和水平;帮助更多的学校和教师践行观课议课,构建理想课堂,培养卓越教师,追寻幸福教育,实现幸福生活;促进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建设的研究和实践,使相关理论和实践更加完善、更有实效,从而更好地参与和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共同体”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以下各项活动:组织研讨教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的发展和创新,促进教师教育工作者的成长与提升;组织研讨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建设的观摩、研讨、和交流;开展观课议课、理想课堂建设的专题培训;开发和建设相关课程资源,培养课程教师,推动区域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建设实践;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活动,提升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水平和层次。

      “共同体”将联系、连接名家与名师,给予全体成员单位建立运作管理、名师专业成长、集体研修、交流互访等全方位的学术共建服务与保障。为各区县教育局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校为推动观课议课研究与实践,构建理想课堂的开展提供新思维、新路径、新动力、新平台,以促进区域教师团队的专业成长和理想课堂构建、全面提升区域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

      请联盟各单位和各地教育局、中小学校(幼儿园) 积极加入“共同体”,在互联网背景下共建共享新平台,丰富并改善教研研修方式、拓宽教师专业发展路径,为其专业发展提供新动力。

      “共同体”的有关组织、管理运作机制与服务内容详见《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教研共同体章程》。本《章程》为意见征集稿,欢迎大家对有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

                                        

     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秘书处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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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点击可下载)

    参与观课议课与理想课堂教研共同体申报表

    申报表.jpg

    请将申报表发至电子邮箱769096217@.qq.com,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秘书处专职服务人员或13928890109 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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