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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单位特约通讯员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分类:通知公告 作者:编辑 发布时间:2017-02-21 09:19:05.0阅读:1166次 分享到QQ空间
  •   为了加强联盟秘书处与各理事单位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联盟的平台作用和联盟秘书处的服务职能,根据《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章程》精神与有关条款,设立联盟理事单位特约通讯员,并制定本试行管理办法,报联盟理事会批准执行。

    一、特约通讯员定位

      联盟特约通讯员是联盟理事(长)成员单位与联盟秘书处工作对接的指定联络人员,同时也是联盟特约记者、《师资汇通网》特约编辑。

    二、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

      1、负责提供其机构有关信息并代表机构在《师资汇通网》注册及信息修改。

      2、负责将其单位信息变更情况反馈给联盟秘书处,包括单位负责人、电话号码、地址变更等。

      3、受联盟理事单位负责人委托,向秘书处反馈其单位对联盟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向其单位及领导转达秘书处有关决议和通知。

      4、作为联盟驻当地特约记者兼《师资汇通网》特约编辑,对其单位或辖区有关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讨、研究等活动进行采写、报道,并将通讯稿件及图片编辑处理上传《师资汇通网》资讯栏目编辑组。

      5、代表其单位将本单位有关教师培训、研讨、研究等开放性活动预告提前一定时间上传《师资汇通网》资讯栏目编辑组。

    三、有关管理与实施办法

      1、特约通讯员由其单位负责人指定并备案,并代表本单位在《师资汇通网》注册,获取网站登陆及工作账号。通讯员若有异动变化,联盟秘书处工作人员要与理事单位负责人对接并确认,其网站登陆工作账号转给该单位接替人员。

      2、特约通讯员服从其单位管理,在单位及领导授权范围内与秘书处进行工作联络与信息对接。

      3、特约通讯员代表机构注册时若有疑问,可与《师资汇通网》信息管理部工作人员对接。

      4、保持与联盟秘书处片区专员的联系与沟通,对接有关事情。

      5、和《师资汇通网》资讯栏目编辑对接,协助报道辖区活动动态,稿件符合栏目有关要求被采纳的,《师资汇通网》将支付一定数量的稿酬,根据内容与质量情况,每篇稿酬为50-80元。

      6、免会务费参加《师资汇通网》举办的有关专题培训和年度联谊活动,例如新闻采编技能培训、特约通讯员联谊活动等。

      7、《师资汇通网》将每年定期举办“年度优秀特约通讯员”的评选与表彰活动(具体办法另行文规定)。

    四、特约通讯员工作QQ群

      为了特约通讯员便于与联盟秘书处工作人员及《师资汇通网》资讯栏目组联系,同时增进全国各理事单位特约通讯员间的联系与互动,特建立“联盟特约通讯员工作QQ群”,该群由《师资汇通网》资讯栏目组负责人管理,联盟秘书处各个地区负责人邀约特约通讯员入群。

      联盟特约通讯员工作QQ群:291809773

      联盟特约通讯员工作QQ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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