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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进修学校举办第九期全国教师公益培训班

分类:理事单位活动预告 作者:编辑 发布时间:2016-07-14 11:39:46.0阅读:2286次 分享到QQ空间
  • 各地区教师培训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教师进修学校于2013年1月被中国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学校利用本区优秀师资力量,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小学语文学科培训师,开发了系列接地气、有实效、多样化的小学语文学科培训课程,打造了颇具特色的《基于学科本质的小学语文教学与课程开发》培训课程体系。先后为来自湖北、浙江、吉林、黑龙江等地的教研员,以及兰州、昆明、佛山、湛江、惠州等一线语文教师培训若干场。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发挥学校的国家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分享我区小学语文教科研成果,同时也更好地与各地同行交流课改经验,龙岗区教师进修学校拟举办小学语文学科教师公益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国各地小学语文教研员、教师培训中心以及教师进修学校小学语文研修员。

    二、报名要求

    1.每个县级地区限报1人。

    2.年龄在50岁(66年及以后出生)及以下,身体健康。

    3.乐于奉献、心态阳光积极,团队意识强,能全程参加培训,积极配合班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三、培训时间

    2016年6月26日-7月1日(26日报到,7月1日返回)

    四、培训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兴泰实验学校

    五、培训主题

    基于学科本质的小学语文教学与课程开发

    六、培训目标

    1.通过培训,理解语文学科本质(即以积累为基础,以表达为核心),掌握基于学科本质的学科教学及课程开发策略。

    2.通过培训,体验并掌握“基于微行动学习的课例分析”研修活动设计思路与操作策略。

    七、培训课程

    (见附件一)

    八、培训形式

    采用小班授课;课例观摩、课例分析、专题讲座、学校考查、现场考核等形式。

    九、培训费用

    1.公益培训,培训费、资料费全免。

    2.食宿、场地统一安排,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经核算,费用标准298元/人·天,共5天,总额1490元。费用开支包括:住宿110元/天/人(标双);酒店培训上课场地使用费88元/天/人;早餐20元/人; 午、晚餐各40元/人(26日晚餐,27日-30日三餐,1日早餐、午餐)。费用由学员直接交付酒店、餐厅并由酒店、餐厅统一开具发票。)

    3.食宿、场地费、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

    4.在学习期间产生的其它个人消费自理。

    5.发票由深圳市利群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出具。

    十、人身安全

    1.学员必须积极配合主办方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加强培训期间的安全意识,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

    2.学员所在单位应对所派遣学员进行安全教育,为其购买在培训期间的人身意外险。

    十一、报名方式

    1.参训学员统一填写《第九期全国教师公益培训班“基于学科本质的小学语文教学与课程开发”单位推荐报名表》(见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0755-2894586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dongpr309@126.com。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6月16日12:00。

    2.本次培训班共招收40人。主办单位对报名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由主办单位于2016年6月17日17:00前通知学员,请保持报名通讯方式通畅。

    3.报到时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推荐报名表原件,否则取消参训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89553003(董老师)

    报名传真:0755-28945862

    学校网站:http://jsjxxx.szl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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